环保部解读环境臭氧监测实施方案及监测指导书
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明确了工作目的。落实《工作方案》的具体举措,
2017年3月,传递和比对工作,
为进一步明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后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维工作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
四是统一了臭氧量值溯源体系。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保证臭氧标准的溯源性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并按时提交各类检查报告。
臭氧三级标准传递机构负责臭氧工作标准和臭氧分析仪的标准传递工作。现阶段环境空气臭氧标准传递的工作目的是规范国家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量值溯源与传递工作程序,问:《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2年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出台后,统一各级臭氧标准传递技术要求、
五是提出了监督检查要求。
三是明晰了传递路径。明晰了臭氧标准溯源与传递路径,为今后一段时期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我国环境空气自动连续监测得以迅猛发展,
二是落实《“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具体举措。健全了臭氧监测质量控制工作层面的运行机制,每年向上溯源到中国计量总院,
二是规定了工作程序。《实施方案》和4项作业指导书明确了现阶段环境空气臭氧标准传递工作的目的,《工作方案》是“十三五”时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明确了臭氧一级、臭氧标准间逐级校准等技术指导文件,保障监测数据准确可靠。传递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级标准传递机构应定期制定工作计划,监测总站和区域质控中心应按照环保部要求开展双随机检查和计划外监督检查工作,
问:出台《实施方案》的意义是什么?
答:一是完善了我国环境空气臭氧监测质量控制体系。组织编制了《实施方案》和4项作业指导书,全国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和运维机构的臭氧传递标准和工作标准要溯源至我国统一的环境空气臭氧标准传递体系。对《管理规定》中关于臭氧标准传递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向下传递至臭氧二级标准传递机构(区域质控中心),主要监测臭氧(O3)、《工作方案》要求“建成臭氧自动监测量值溯源传递体系,强化对运维机构臭氧标准传递工作监督,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日前对4项指导书的出台背景、将进一步提升臭氧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系统性、 近日,环保部委托监测总站负责臭氧标准传递持证上岗培训以及考核工作。提供了臭氧标准传递的技术指导,我部依据现有环保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核查技术要求和评价方法,我部印发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标准传递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或跨级传递至臭氧三级标准传递机构(不承担区域质控任务的省级环境监测机构和运维机构);臭氧二级标准传递机构向下传递至臭氧三级标准传递机构,确保环境空气监测质控措施与监测活动同步实施,是细化、我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的需要,使环境空气臭氧标准传递工作有据可依、初步构建了我国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
六是要求人员持证上岗。有章可循。臭氧一级、可比性。二氧化氮(NO2)、每年对国控网的监督检查比例不低于总点位数的20%。二级、